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02-19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冀建科〔2015〕25号)转发你们。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我省节能减排战略部署,推进全市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步伐,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做好太阳能光电建筑项目登记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的搜集、积累经验,以便全面推广。
二、学校、党政机关、医院、科研单位等财政性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应率先实施光电建筑一体化。同时,我市将出台相关的支持政策。
三、鼓励太阳能光电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大力研发,对太阳能光电应用项目在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政策、资金补贴。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