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6 浏览次数:1
举办我市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统一安排,我市将于10月16日-----11月19日分七期举办我市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参加培训人员:、
1、2009年以前取得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需延续注册人员(详细名单请登陆http://www.hebzc.gov.cn/到“关于举办河北省2012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第九期至第二十一期)的通知”查询)
2,已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三年(建筑工程专业)尚未注册人员(自愿参加)
二、报名
本次培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在参培范围内的人员,自己根据工作安排从第十一期到第十七期任选一期报名培训。报名请登陆http://www.hebzc.gov.cn/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栏目报名。
三、时间安排
第十一期10月16日-20日石家庄石家庄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五楼多功能厅第十二期10月21日-25日石家庄第十三期10月26日-30日石家庄第十四期10月31日-11月4日石家庄第十五期11月5日-9日石家庄第十六期11月10日-14日石家庄第十七期11月15日-19日石家庄
四、报到和缴费
培训费每人700元,于报到现场缴纳。每期报到时间:开班前一天(即10月15、20、25、30,,11月4、9、14)下午4:0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缴费。
五、其他要求
1、每期培训在开班当日8:30正式开始,请参培人员按时参加。
2、参培人员请带齐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参加培训,不得代替。
3、培训期间不安排食宿,请自行解决。
此通知未尽事宜,请登陆http://www.hebzc.gov.cn/查询
联系电话:86994129,联系人:尹哲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