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和正定县各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劳动保障站、乡(镇)卫生院和参保人员:
为做好2020年度下半年我市市区和正定县慢性病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认定材料的准备
(一)领取慢性病认定表 登录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lbzj.sjz.gov.cn)“资料下载”的“表格下载”版块,下载与参保人员类别相应的慢性病病种认定表(双面打印),或到各经办机构服务大厅领取。
(二)填写慢性病认定表 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认定表需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公章;城乡居民慢性病认定表需加盖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章,没有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加盖乡(镇)卫生院公章。
(三)病历资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住院志);(2)门诊病历及检查、化验报告复印件等。
二、认定材料的申报及整理
(一)8月1日至20日,参保人员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装入纸质档案袋。城镇职工将申报材料交至用人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城乡居民将申报材料交至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劳动保障工作站的交至乡(镇)卫生院。
(二)8月21日至9月3日,用人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乡(镇)卫生院,将相关信息通过CA系统录入提交(网址https://www.sjz12333.net),并打印参保人员信息表(A4纸),粘贴于纸质档案袋的正面。用人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劳动保障工作站、乡(镇)卫生院,从CA系统中按病种打印明细表,并按明细表上编号(参保人员信息表左上角用人单位上报编码)顺序打捆,上报对应经办机构。市内各区和正定县医保经办机构,具体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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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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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区 |
新石中路377号物联网大厦二楼医保窗口 |
68005079 68005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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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区 |
塔南路与体育大街交口南行200米路东保利拉菲公馆南侧底商裕华区医保局 |
6650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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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 |
长征街48号 居民:北4楼408室,职工:北4楼411室 |
居民85996873 职工85996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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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 |
新华区康乐街1号政务服务大厅21号窗口 |
86952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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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黄河大道151号 |
8509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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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 |
正定县镇州北街115号 |
职工88020057 居民880158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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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 |
栾城区医疗保障局鑫源路3号 |
8803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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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 |
藁城区廉州西路79号101室 |
88124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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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 |
矿市南街19号矿区政务服务中心38号窗口 |
85417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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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 |
鹿泉区石邑街38号医保大厅 |
居民82012811职工82109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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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化工园区 |
化工园区丘头镇工业大街95号 |
80860960 |
(三)9月4日至11日,中心各医审科、各区(含正定县)医保经办机构收集申报的资料,从信息系统中按病种打印明细表,并按(档案袋正面申报人员信息表右上角经办机构上报编码)顺序整理材料,每捆50个,并附系统打印的捆编号,按照病种进行整理。
(四)参保人员认定慢性病中的慢性肝炎、肝硬化、肺结核,本人可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或网报,不用经单位或劳动保障工作站、乡(镇)卫生院盖章网报。认定结果由本人自行到参保地经办机构领取,不得代领。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未进行慢性病网报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备案。
(二)慢性病认定表中填写的申请病种,应该和医保政策规定的慢性病病种名称一致。
(三)认定资料应按规定的顺序整理好,装入纸质的档案袋,认定资料不退还。
(四)网上录入时,应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和公务员分别录入,退休公务员不用申报慢性病。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