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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度申请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0/07/09 4.9k 阅读 351 点赞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及《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市医保中心申请受理范围内,拟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的155家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6日共七天,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83865019。
受理时间: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6日
                 9:00-12:00   14:00-18:00
附件:2020年市医保中心申请受理范围内拟新增医药机构名单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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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