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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

2013/12/29 1.1k 阅读 100 点赞
各县(市)、区建设局,市内五区住房保障局: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函〔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指南》的通知(石建办〔2013〕155号, 以下简称《指南》)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4年市区及各县(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内容为〔1〕+〔2〕+〔3〕)任务进行明确,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能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性,尽快落实改造项目,统筹安排改造计划,确保完成改造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46万平方米,具体分解如下:桥东区10万平方米、桥西区10万平方米、新华区10万平方米、长安区10万平方米。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市、正定县、平山县、高新区的节能节能改造任务各1万平方米,其余各县(市)、区应积极申报改造项目,争取列入改造计划。
二、2014年我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8万平方米,具体分解如下: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各3万平方米。鹿泉市、藁城市、栾城市、正定县、平山县、高新区的改造任务各0.5万平方米,其余各县(市)、区应积极申报改造项目,争取列入改造计划。
三、根据《意见》要求,市内五区住房保障局、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对辖区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摸清底数,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申报改造项目,提供相关资料,并填报《指南》中附表1至9,将改造项目计划申请和附表以正式文件于2014年2月28日前报送至石家庄市建设局(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韩彦红、于海宽
联系电话:86051290,15831112199
电子邮箱:jsjkjc2010@163.com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3年12月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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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