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医保中心医保中心

关于市区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就医有关规定的通知

2015/12/19 1.8w 阅读 452 点赞

各三级协议医疗机构:
  为了规范参保人员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市区参保人员转往外地诊治,按原规定到三级医疗机构医保科盖章时,医保科告知参保人员或家属携带转院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备案。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