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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6/02/21 1.3w 阅读 82 点赞
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正定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规范建筑市场,治理工程质量,根据石家庄市建设局制定的《石家庄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石建办〔2014〕116号)检查工作部署,我局成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七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导时间
2015年4月14日至5月14日
二、督导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我市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动员部署两年行动的情况,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展情况,各方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等。
三、 督导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石家庄市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石建办〔2014〕116号)的要求,按阶段安排部署工作,认真组织检查,做好迎接督导检查工作。
2.各督导组要听取各县(市)、区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情况汇报,查看《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重要会议纪要、排查台账及每月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
3.按照高效服务的原则,本次督导工作与安全生产督导一并进行。各督导组在检查期间应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各县(市)区更好地推进工作。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4月16日
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