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5年2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6-02-22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建设局,高新区、正定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5年2月份全国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冀建办市〔2015〕1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安排,定期开展项目排查,建立案件查处工作的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提高申报质量。于每月30日前按时向市建设局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月度汇总表、查处基本情况表及书面工作报告。市建设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建设局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月材料上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6689367(传真)
邮箱:jianguanchu888@126.com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