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事业参保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核定缴费基数
市医保中心于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0日止,对机关事业参保单位的医保缴费基数进行审核。
二、申报方式
该年度的审核方式:登录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网络程序咨询电话:89631919
三、网站登录方法
使用本单位的单位编号、用户名、密码登录。例如:单位编号123,用户名800123,密码1。
四、申报程序
1、第一步,在网上导出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退休人员养老金总额;
2、第二步,对第一步导出的本单位信息数据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准确地核对;
3、第三步,将第二步核准的本单位信息数据导入网报系统。
五、附报资料
1、由市或区财政局、人社局审核并盖章的《2018年度10月份会计报表》、《工资表》;
2、由市或区社保局审核并盖章的《2018年度10月份退休人员养老金花名册》;
3、本单位核对并盖章的《2019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核定表》;
4、实行绩效工资单位,还应附报《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表》、由上级主管部门复核盖章的《职工明细表》。
六、2019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标准
根据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各机关事业单位,应按下列标准申报本单位2019年度缴费基数(即2018年度工资总额)。
1、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应发工资﹙含第13个月工资﹚-保险费、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独生子女费-烤火费;
2、退休人员养老金=应发养老金-交通费。
3、物业费不列入缴费基数。
七、机关事业参保管理科电话:83865009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