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

2025/01/14 1.4w 阅读 344 点赞
石医保函〔2025〕11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医疗保障部门,社会发展局,市医保中心:
为促进器官移植医疗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按照国家、省器官移植环节手术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依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器官移植手术价格项目的通知》(冀医保函〔2025〕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对现行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心脏移植、肝脏移植”等12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1)。
1.所称“移植”是指移植医院将供体器官或组织植入受体;所称“切取”是指合法进行的活体捐献中,移植医院从供体体内取得相应的器官或组织。
2.所称的“异种器官”,指不摘自人体的器官,包括但不限于动物器官,机械器官,以及3D打印等技术人工制造的器官。
3.手术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步骤,不另行立项收费;术前术后指导、手术方案设计等亦在手术价格项目的定价中体现,不另行立项及收费。
4.合法的活体器官捐献指符合《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修订“翼状胬肉切除术”项目说明(附件2)。
(三)停用“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等20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3)。
二、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门协调,认真组织实施,及时维护信息系统目录。各医疗机构要于2025年1月24日24时前完成费用上传工作,保证政策落地。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新增器官移植手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卫建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指导各医疗机构政策落地实施,并健全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
(四)做好医保支付衔接。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中心要做好医保支付衔接和医保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5日起执行。民营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规定执行。如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遇到问题,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健康委反馈。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