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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16年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1/21 1.6w 阅读 355 点赞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大院校,各勘察、设计、施工、生产、科研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申报2016年河北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冀建科〔2016〕2号)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建设行业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省级科研补助资金计划,提出计划项目名单,上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并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
二、申报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所选项目符合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和省城镇建设工作要求。科技成果对建筑节能、生态城建设、绿色建筑、太阳能利用、节水工作、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镇化等方面能够起到较大的推进作用。在本行业、本领域科学研究中应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实用性,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具有较好的推广前景。
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研究并通过专家鉴定。
三、申报程序、方法及内容
2016年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继续通过“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统计上报系统”申报。申报单位登陆“河北建设网”(网址:http://www.hebjs.gov.cn),进入“服务大厅”,选择“其他事项”,点击“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统计上报系统”,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填报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一经上报即不可修改。
为满足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评审需要,除网上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外,申报单位仍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网上上报后使用该系统打印《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后,报石家庄市城市科学研究会(以下简称“城科会”)初审,由其填写初审意见后,报我局建设科技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和省属有关高校申请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直接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填报内容,按“河北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统计上报系统”项目信息填写要求进行填报。
四、上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省建设科技研究计划项目(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号远东大厦,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处706房间,石家庄市城市科学研究会716房间。
科技处联系人: 刘成、康婷
联 系 电 话 : 0311—66188385
城科会联系人: 王晓晓
联 系 电 话 : 0311—66188396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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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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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