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基数核定必须使用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在网上导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职工养老金数据,分别录入、核对后导入网报系统后提交。请登录以下网址网报:www.sjz12333.gov.cn
用户名:8+5位医保单位编号(例如:医保单位编号为 123,用户名为800123),密码:1。网报咨询电话:89631919。
二、各单位审核工资时应提供的资料(原件): 2015年10月会计报表、工资表(由市或区劳动人事部门、财政部门盖章)、打印核定后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实行绩效工资的单位,还需提供《石家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表》、附由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职工明细表。区属单位参照办理 ;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还需提供退休人员养老金花名册(社保局盖章)。
审核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
单位基本信息审核应提供的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标准为:(不含烤火费)
1、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应发工资(机关含第13个月工资)-住房公积金(单位补贴部分)-独生子女费。
2、退休人员养老金:
养老金-交通费。
四、办理常驻外地或异地安置人员信息变更,需由单位携带IC卡、《易地安置人员登记表》、《暂住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与居住地户主关系证明材料,于2015年11月11日至30日到相关科室办理。
五、个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事宜见选定点通知。
六、在职职工上年工资总额必须按本人应发工资申报。未如实申报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处理。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