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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06/23 1.8k 阅读 305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函〔2015〕57号)和《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5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制定了《石家庄市建设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6月1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促进简政放权和规范政府行为为突破口,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步伐,推动省会绿色崛起,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学法用法,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2.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要按照《石家庄市建设局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开展会前学法和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3.加强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学习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普法任务,制定我局的“七五”普法规划。做好“石家庄市普法依法治理动态管理宣传体系”工作,及时反映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抓好关键少数人、重要节点的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开展好渠道普法。
二、大力推进行业立法,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5.抓好行业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石家庄市燃气管理办法》和《石家庄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后续工作;对纳入2015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具体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调查研究,认真组织起草规章草案,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向市法制办上报工作。
6.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石家庄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相关处室(站办)要按照市2015年度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和重点,对拟废止、修改或适用年限到期的规范性文件,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向法制机构提出建议,依法予以撤销或修改,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注重与上位法衔接配套,建立完善政府规章后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等制度,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法制办备案。
三、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7.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统一要求,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做好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与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立即停止审批,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监管缺位;对承接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尽快熟悉业务和办理流程,抓紧完成工作衔接。
8.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各相关处室(站办)要按照职责权限,对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等权力和依法设立的监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完成各项清单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9.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保留与承接的每一个审批事项,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办结”的模式,继续简化前置条件,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制定审批服务业务指导规范,编制各项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加快行政审批服务创新,市将启动行政部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中心之外无循环。全面推行“三级平台、两个代办”服务制度,打通服务企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不断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不断完善原职能单位与集中行政处罚权单位之间的相互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经费要专款专用,要让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各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市场监管,严肃惩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深入开展基层执法标准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保存行政执法证据。全面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疏导结合。
12.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积极做好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中建设部门的信息维护工作。按市统一要求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否则不得作出决定。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坚决纠正违反法定职责和程序的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催告流程管理规定(试行)》和《石家庄市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程序。
13.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对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和行政执法证件后,才可持证上岗执法。加强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取消执法资格,并收缴其执法证件。认真做好新型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14.推进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有计划地推进企业以及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体系建设。结合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使用,抓好数字信用建设工作,搭建建设系统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各相关处室(站办)要建立完善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数据库和信用档案。落实“红黑榜”制度,开展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五、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5. 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完善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依法作出决定;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案,提高调解结案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16.做好行政应诉调解工作。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提交答辩状和证据、依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加强与法院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努力做好涉法涉诉纠纷的调解工作,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负责行政调解的职能部门要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17.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在年底前报告本单位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8.强化依法行政考核。严格执行《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 将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照《石家庄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
19.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对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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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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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