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教育人事考试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2013/06/20 1.4w 阅读 393 点赞

石考发[2013]26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及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的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19、20日举行,具体时间是:

10月19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2:00—4:30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0日上午9:00—11:30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5:00城市规划实务

报考人员自10月14日起至考试开始,登录报名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2013年度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仍按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和《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2001]3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定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

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9.人事部、建设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2.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凡符合上述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并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必须审查学历和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的年限。

三、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具体办法如下: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7月2日至22日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网上照片审核后最晚于7月22日前打印报名表,即网报成功。

2、现场审查及缴费:2013年7月23日,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累计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年限“制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石家庄市规划局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市规划局于7月25日携带报名人员汇总表及完成资格初审的考生报名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槐安西路48号6楼)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

报考人员注意:1、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仅限部分科目免试人员)原件和复印件。2、报考人员提交我中心留存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名。3、工作年限证明必须是从报名网站下载的“制式”证明。4、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报名材料提交我中心一式一份,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报名材料提交我中心一式两份。

四、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可以滚动)方可获得执业资格;参加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五、试题类型

《城市规划实务》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须使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考场备有适量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工作人员,将按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另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考生另交考试费客观题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主观题考试每人每科120元。由市规划局统一收取后上交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七、考试用书

考试教材的征订及考前培训安排等有关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另行通知。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