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教育人事考试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4/02/26 1.4w 阅读 122 点赞

石人考发[2014]14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中直驻石单位、驻石部队人事(干部)处: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石家庄考区此项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于2014年6月14日、15日举行。具体时间为:

6月14日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5日 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方法

1、网上预报名

2014年2月25日至3月1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局网(www.hebpta.com.cn) 进行预报名。其步

骤:录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石家庄考区”、保存提交,通过网上审核后,打印报名表,即完成预报名。

2、资格审查

2014年3月19日,各单位以及报考人员须携带在网上打印的考试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及交费手续。

进行资格审查时,所需携带的材料:(1)从网上填写打印的报名表;(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3)网上下载的制式年限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网上缴费

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22日-25日17时30分网上缴费,考生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持身份证于网上缴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

2014年6月8日-11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试卷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

五、收费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57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63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六、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电话:(010)66060275、66016392。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涉及部门和领域简介

在我国,社会工作目前主要涉及的部门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其中,政府职能部门有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群团组织有共青团、妇联、工会、老龄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

社会工作主要存在于社会服务领域。一方面是为困难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领域,服务对象有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贫困者、失业者、吸毒者。另一方面,在一些特定机构中开展的社会服务,如在大、中小学开展学校社会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医院和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社会工作,调节医患关系,解决影响健康的心理和社会问题等。在监狱和社区开展矫正社会工作,帮助犯罪人员回归主流社会;依托社区或非营利机构开展家庭社会工作,促进家庭和谐;在企业中开展企业社会工作,保护职工权益、缓解职工压力等。

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岗位分为四类:一是公务员岗位系统,主要是指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中从事社会政策制定、执行等有关工作岗位。二是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类事业单位的相关岗位,包括老年人社会福利院、残疾人社会福利院、儿童社会福利院、精神病人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机构、社区服务中心、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复员军人慢性病疗养院、复退军人精神病院、光荣院、军休所等机构开展社会服务的岗位。三是与社会保障或社会福利相关的群团组织和相关民间组织的相关岗位,包括为儿童、青少年、妇女、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专业社会服务的岗位。四是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也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

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注:河北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摘自<<社会工作文选>>(中国社会出版社 2007.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