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教育人事考试

关于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7/16 8.2k 阅读 511 点赞

石人考发【2015】23号

关于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石家庄考区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总的原则要求:

1、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选择考区报名。

2、联网打印带有最终报名序号条形码的报名表。

3、所学专业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同时符合报考条件。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核实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填写报名信息错误以致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一、考试级别、科目及时间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初、中两个级别,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和《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

2015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8日:

上午9:00—12:00出版专业基础知识(中、初级)

下午2:00—5:00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中、初级)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专业,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在《暂行规定》发布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在2001年8月7日《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限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报名考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犯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三、成绩管理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人员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7月17日至8月5日17时30分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n.cn),注册用户、登录并上传照片(在报名平台下载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对报名照片审核处理后生成的新照片)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填报有误可以修改,每修改一次即生成新的报名序号,打印带有最终报名序号条形码的《报名表》,否则无法确认考生报名信息。

注意: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选择石家庄考区。

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即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所属分支机构工作所在地为石家庄地区。以此防范跨地区非正常流动参加考试和强化对考区内考生的有效管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8月4日、5日。

资格审查需交材料:

1、报名表,免试表(免试人员提供)经单位人事部门

审核同意盖章。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或

证明(免试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人事部门审核人签字。

3、学历验证报告或学籍证明(详见附件)

4、出版专业工作年限“制式证明”(制式证明网上下载),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8月13日17时30分之前上网缴纳报考费用。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

为防止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及时查询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

报考人员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持身份证于网上缴费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逾期受票据上交管理时限制约不再办理。

五、考试用书

考试教材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委托出版单位负责。

《全国出版专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出版专业基础》(中级)、《出版专业实务》(中级),联系电话:010-65219026

《出版专业基础》(初级)、《出版专业实务》(初级),联系电话:027-87679710

《著作权案例评析》,联系电话:021-62472088

《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联系电话:0371-63863513

《数字出版基础》(初、中级),联系电话:010-88254042

六、准考证打印

自10月9日至10月15日,报考人员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七、特别提示

1、有义务严格按照报名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毕业学历、工作单位、专业年限等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报考人员的工作单位应填报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单位名称,且在兼职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6、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提交学历认证提示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2015年7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