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就医,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底离休干部个人帐户余额共计268个单位,金额204万元,已于2011年1月10日拨付,请各单位查收,并负责支付给本人。
二、2010年1月至12月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和离休干部申报的药费,已经审核通过的已拨付至单位,请各单位查收,并负责支付给本人。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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