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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机关事业参保人员及离休干部医疗费报销拨付的通知

2011/01/25 1.9w 阅读 152 点赞

市区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
  201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就医,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底离休干部个人帐户余额共计268个单位,金额204万元,已于2011年1月10日拨付,请各单位查收,并负责支付给本人。
  二、2010年1月至12月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和离休干部申报的药费,已经审核通过的已拨付至单位,请各单位查收,并负责支付给本人。
  特此通知。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1年1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