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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动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

2015/08/30 4.5k 阅读 383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重点区域减排措施应急响应,有效应对和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空气质量的影响,进一步加大扬尘控制,确保首都实现阅兵蓝。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我市定于9月1日零时至3日24时,启动实施最高一级应急减排措施。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的要求,对全市所有在建施工工地一律停止施工,除重大民生抢险工程外,535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作业,加强工地现场扬尘管理,对裸露黄土、物料堆放、停工的作业面、现场道路及场地等所有可能产生扬尘的部位要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二、要保证停工期间工地安全,加强对建筑施工和地铁建设现场工地、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特别是对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遇大风、连续暴雨和高温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工地安全。
三、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工地扬尘治理和工地安全工作,市住建局加强督导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相关工作。
1.局相关处室和站办要按照工作业务职责抓好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应停工工地必须停工,做好停工期间工地安全工作。
2.局各安全生产督导组和空气质量保障督导组要从现在开始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增加督导巡查的频次,督导各县(市)、区认真按照市政府空气质量保障最高一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方案明确的535处建筑施工工地停止作业,督促各县(市)、区对工地派驻监督员到位24小时盯守,确保应停工工地必须停工,确保停工工地的安全。
3.各督导组、局安监站要继续做好工作日报,日报要说明巡查的县(市)、区及抽查的工地数量、发现和解决的问题,所属县(市)、区是否落实到位,工地是否有人盯守,有无扬尘或安全隐患。
联系人:王玉成、李志勇
电 话:86689367
邮 箱:jsjdqb2014@163.com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3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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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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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