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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石家庄市住建领域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2015/08/25 7.7k 阅读 421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我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控制,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整体防控,重点严控,属地管理,严格督查的原则,建立防范有力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保障体系,严格落实防尘保障措施,切实保障纪念活动期间首都空气质量。
二、控制时间及要求
(一)控制时间:2015年8月28日0时至9月4日24时,共8天。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8日至31日。第二阶段,9月1日至4日。
(二)控制范围:我市为重点控制区域,包括全市范围内全部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第一、二阶段全程启动施工工地停工控制措施。当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启动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建城【2014】1号)、《石家庄建设领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2014】23号)有关规定,启动相应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
三、组织保障措施
成立住建领域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张军卫(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顺泽(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智强(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新杰(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成 员: 付相龙(市住建局建管处处长)
曾 美(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
王玉成(市住建局建管处科员)
李子路(市建筑施工管理处副主任)
颜翠巧(市安监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主任由曾美担任。
下设五个督导组,在控制时段内开展督导检查。
第一检查组:
组 长:李子路(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主任)
组 员:李新建 严共华 马宏伟 瞿桂林
负责检查裕华区、栾城区、晋州市、无极县、深泽县。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子路(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主任)
组 员:冯新中 周佐义 刘丽彦
负责检查桥西区、鹿泉区、井陉县、井陉矿区、平山县。
第三检查组:
组长:颜翠巧(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组 员:韩宇 王少峰 赵川
负责检查长安区、赵县、元氏县、高邑县、赞皇县。
第四检查组:
组 长:颜翠巧(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组 员:苏 娜 左鹤民 郑荣秀
负责检查新华区、新乐市、灵寿县、行唐县。
第五检查组:
组 长:谢亚力(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市政科科长)
组 员:杨新文 张永杰 曾 美
负责检查正定县、正定新区、藁城区、高新区、良村经济技术开发区。
领导小组负责保障方案的协调落实及应急措施的启动。督导组负责督导各县(市)、区政府严格落实保障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要成立住建领域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管辖区域内保障行动的协调和督导。
(二)严格落实标准
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要高度重视纪念活动期间建筑施工扬尘防控工作,加大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按照重点控制区域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2条标准》、《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标准(试行)》加大对属地施工现场监管,对所有工地开展全面检查,确保每个施工工地无疏漏。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及应急工作,按照控制时间要求,涉及土石方挖掘、拆除工程、渣土运输及市政工程一律停止施工,其他施工现场污染工序作业时间减半,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控制措施。遇重污染天气,所有施工工地一律停工并采取围挡、覆盖和洒水等相应措施。
(三)加强责任追究
我局各督导组将在活动期间开展督导检查,一经发现不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保障工作执行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力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强制停工,并视情节对施工企业采取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停止招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直至清除出石家庄建筑市场等措施。
五、保障措施启动
(一)住建领域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立即通过建设领域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短信平台通知相关责任主体及有关人员根据方案做好落实。
(二)启动应急措施后,市住建局住建领域空气质量应急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启动期间各县(市)、区住建局(城管局)要在每天下午4点前向住建领域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本辖区工地扬尘控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9月5日前各县(市)、区和各督导组报送整个方案落实期间工地扬尘控制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总结 (邮箱:jsjdqb2014@163.com)。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1日
政策解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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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