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等文件规定,经考察评估、公示、协商谈判等环节,确定河北润心柏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东风路店、河北新兴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新华区前太保店等零售药店为石家庄市市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告。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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