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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第二批拟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名单的公示

2024/08/01 1.9w 阅读 189 点赞
根据《河北省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等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石家庄医大三院店、河北润心柏康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闽江道店等零售药店评估合格,拟签订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83865019。
受 理 时 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8日(工作日受理)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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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