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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6/02/21 7.5k 阅读 203 点赞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粉煤灰综合利用与墙体材料革新是保护耕地、节约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严禁建设项目使用粘土制品,是促进墙材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层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居住环境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市粉煤灰综合利用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为进一步加大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禁止使用粘土制品,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十二五”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2年8月3日
石家庄市“十二五”
粉煤灰综合利用与新型墙体材料
发展指导意见
为推动“十二五”时期粉煤灰综合利用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函[2011]112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函[2011]75号)的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十一五”回顾
五年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6号)和《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墙材革新与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禁实”任务目标全面完成;新型墙材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生产工艺和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新型墙材应用在城镇全面推广;粉煤灰综合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到2010年全市新型墙材企业达到139家,年生产能力43.4亿块标砖,“十一五”期间实现年均增长 11% ,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比例达到62%,新墙材累计产量185亿块标砖,保护耕地 30528亩,节约能源 114.7万吨标煤,粉煤灰综合利用量1500万吨,实心粘土砖已在建制镇以上城区禁止使用。
(二)主要成绩
1.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依法行政
到“十一五”末,我市相继出台了《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4号)以及《关于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禁止使用粘土制品的通知》(石政办函[2010]48号)、《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规定》(石建[2009]154号),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发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的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管理轨道。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市墙改办编制了《石家庄市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手册》,规范了产品稽查、备案与登记程序。针对每一个企业建立了《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档案》,施行了产品标识制度,对准予登记的产品在建筑市场、网站、报纸等进行公示。同时,对产品厂家与施工现场生产与使用情况每年组织开展两次专项检查。
2.推进新型墙材产业向多元、质优、规模化发展
《石家庄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4号)规定,我市对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实施登记公示制度。这一制度的顺利实施,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质量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逐步形成了以非粘土烧结制品、砌块、板材、保温材料和保温系统等五大类几十个品种的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全市新型墙材企业发展迅速,生产工艺装备,产品的品种、质量、数量都有了质的飞跃,打破了以往新墙材企业规模小,品种单一的格局,形成了一批规模大,技术领先,产品优质的大企业。如泰山石膏建材(平山)公司、鹿泉宜新墙材有限公司、河北中节能新型建材公司、北绿建筑科技(鹿泉)有限公司等。到2010年底按照《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共完成139家建筑节能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登记公示工作,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比率达到98%以上。
3.引导企业关停并转,实现“禁实”“限粘”目标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市粘土砖瓦窑整顿淘汰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把淘汰粘土制品、落后产能和落后工艺作为开展“禁实”、“限粘”工作的手段,在全市范围内关停、转产粘土砖生产企业。同时按照省墙改办的统一部署,对粘土砖生产企业实行限产承诺制度,实现了粘土实心砖产量以每年10-15%的速度递减,新型墙材量以每年20%速度递增。如鹿泉宜新墙材有限公司原是一家生产粘土砖的老墙材企业,在新型墙材政策的引导下顺利转产,形成了拥有16条蒸压釜,年生产能力60万立方米的全市最大一家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新墙材企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共关停粘土砖瓦企业 65家,转产10家,盘活土地2000多亩。
4.多渠道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
自《石家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粉煤灰已由过去的废弃物、污染源变成了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可用资源,全市粉煤灰利用集中在水泥、混凝土、建材和筑路等行业,形成了市场化、产业化的综合利用格局。
5.加大政策执行力度,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材
一是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把市场准入和产品使用两个关口,整合与淘汰落后产品与技术。二是利用墙改资金征返和财税优惠政策等经济杠杆,鼓励推广应用新型墙材,“十一五”期间,累计返还墙改资金3000多万元,新材料、新技术推广应用财政补贴450万元。
6.加强宣传培训,开展技术交流
每年市墙改办召开墙改与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对墙改与建筑节能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宣讲和培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墙改与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的认知与支持程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会同行业协会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和厂家参加“国际绿色建筑大会”和“全国墙材展”等科技交流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开阔视野,开拓市场,吸收引进先进的产品与技术。
7.加大科研创新力度,为企业转型升级夯实技术基础
“十一五”期间,市墙改办积极推动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先后共同完成了“利用高含碳量低等级粉煤灰生产水泥的研究”、 “石家庄市粉煤灰品质排放量及利用途径研究”、“混凝土多孔砖建筑节能体系应用技术研究”等多项科研课题研究以及“鹿泉建管办办公楼节能改造”、 “德鸿中央悦城建筑节能产品应用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九门回族乡只照村新民居建设试点村新墙材与建筑节能示范房”等示范项目,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的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各地资源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原因,部分新型墙材企业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档次和质量水平不高,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差。
2.市场调控力度不够造成部分产品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经济规模小等问题。
3.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尚处在起步阶段。
4.粉煤灰开发应用科技推广有待提高。
二、“十二五”发展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技术进步为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要求,大力发展利废、保护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力争在“十二五”末我市新型墙体材料行业总体水平保持在全省的前列。
(二)总体目标
1.粉煤灰综合利用量达到2000万吨。
2.新型墙材年产量达到50亿块标砖,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量比例达到85%;保护耕地 8000亩/年,节约能源30万吨/年标煤。
3.新型墙型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是充分利用各地优势资源,粉煤灰、石膏、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开发生产节能、环保、利废、节土的新型墙材,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二是在坚持淘汰落后产品和工艺装备的基础上,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产业层次,加大科技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开发生产上规模、上档次的新型墙材。三是以改善建筑功能为推手,以推广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为途径,注重系列化、功能配套化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不断满足建筑市场的需要。四是充分发挥专项基金的导向作用,加大科研开发扶持力度,鼓励走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墙材发展之路。五是以推进农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工作。以农村新民居建设、村庄拆迁改造、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农村新墙材示范房为切入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技术支持,加大宣传示范力度,完善农村墙改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农村新型墙材示范点,以点带面,打开农村新墙材推广应用的新局面。六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管。
(四)重点工作
1.加大“禁实”“限粘”力度,突出重点,拓宽新型墙材发展途径
一是继续抓好粘土砖瓦窑的拆除整顿工作。从源头上压缩和遏制粘土砖产量,同时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巩固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墙材使用环节上的“禁实”成果,防止出现反弹。二是重点发展页岩烧结制品,扩大现有页岩多孔砖生产企业的产量和品种。三是在资源匮乏的地区探索地方政府的新政策、寻求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高新墙材产业,推广建设CL结构体系与框架结构房屋。四是借助住宅产业化的发展,多渠道强力推动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新技术引进,工艺设备更新改造,施工配套改进,推进围护、保温、防火、装饰一体化等新型墙材体系的发展。
2.全面提升新型墙材生产技术装备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
严格落实《鼓励发展类墙材结构调整目录》规定的生产工艺与技术标准。推行原料电子计量、机制成型等先进工艺技术,推行自动化、系列化、配套化生产装备,推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修订现行的产品登记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将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产品和生产工艺装备以及规模小、质量差、手工生产的小企业彻底淘汰,全面提升新型墙材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强化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创建名牌,提高品牌效应,鼓励产品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健全产品标识管理,不断提升品牌的延伸度、认可度和传承度。
3.深挖潜力,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向商品化发展
目前,石家庄市粉煤灰利用主要集中在筑路、水泥、商品混凝土和建材方面,为更好地利用粉煤灰,一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延展粉煤灰利用产业链,开展粉煤灰深加工,把粉煤灰作为商品进行加工包装,为下游行业提供半成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二是积极开拓粉煤灰利用新途径。如:土木工程中结构回填,人造轻骨料,灌浆材料,筑路材料,矿井填充材料等,增加粉煤灰利用量。三是鼓励使用电厂脱硫石膏制作石膏板、石膏砌块,保护资源环境,改善房屋品质。
4.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充分发挥石家庄市新型建材应用技术研究会、石家庄市粉煤灰综合利用研究会的服务、协调等纽带作用,积极组建各类墙材专业分会,使其成为企业的“娘家”,政府部门的助手。共同维护经济权益,规范市场行为,调配市场资源,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供各种市场信息,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实现公正公平的竞争。
(五)产业布局
以鹿泉市、平山县为龙头带动西部山区各县充分利用西柏坡、上安电厂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固体废弃物以及砂石、水泥、页岩矿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加气混凝土、轻型石膏板材、混凝土砌块和烧结页岩制品。在产能集约,技术装备,品种档次,产品质量,辐射范围,节能减排等方面有新的提升,建成我市新型墙材生产基地。
以正定县、栾城县、藁城市为重点引领新乐市、无极县等平原各县市,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建设建筑用板材、混凝土制品和保温浆料等节能产品产业基地。
以辛集市、晋州市为主结合赞皇县、高邑县等墙材资源匮乏的地区,积极推动CL建筑结构体系应用,大力发展外保温节能复合材料,建设保温节能材料基地。
三、“十二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促进我市墙材革新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应充分认识发展新型墙材推进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发展新型墙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粉煤灰综合利用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完善墙改工作机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按照本指导意见制订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奖优罚劣,推动我市墙材革新事业跨越式发展。相关单位与生产厂家要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把质量工作摆在发展墙材革新工作的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认真落实产品标识和登记制度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加强企业生产现场与施工现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与现场使用关,确保产品和建筑工程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发展环境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墙材革新的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通过全面、集中、有效的宣传,让墙材革新政策深化到全市每个相关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墙材革新事业的良好氛围。
谋划建设“石家庄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推广展示中心”,集中展示全国乃至世界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新成果,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一个了解产品性能、使用采购交易的场所。同时也为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搭建一座展示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开展经济活动的平台。为我市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产品保障。
(三)加大资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
充分发挥省、市制订的政策扶持措施和墙改专项基金的杠杆作用。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墙材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积极研发有利于改善建筑环境、节能、节土、利废以及轻质高强的复合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技术,扶持发展符合建筑市场需求的主导产品,鼓励企业从生产型企业向科技型企业转型,从创业型企业向创新型企业转型,完成转型升级。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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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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