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法规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的通知 2021/07/25 8.7k 阅读 232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医疗保障部门,市医保中心,各有关试点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冀医保字【2021】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冀医保字【2021】27号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冀医保字【2021】27号关于公布河北省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PDF标签:政策法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