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
政策通知公告

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br> 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2025/03/25 7.3k 阅读 500 点赞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学校: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冀教学〔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中学校,加大政策解读和专题培训力度,加强对高校招生专业选科要求的宣传教育,做到每名高中教师和每名高一学生全覆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家校沟通和对学生生涯规划的指导,在坚持学生自主选科原则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特长、学习优势和职业倾向,统筹考虑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科学选择选考科目。

附件1: 冀教学〔2025〕1号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7年起拟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通知

附件1: 2027年拟在河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