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考试报名提示
发布时间:2021-02-01 查看次数:1
有关报考单位及考生,受疫情影响尚未完成卫生考试报名确认材料上报的,请务必于2月5日17时之前按要求办理。
一、属地县(市)区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已收的报名材料可“线上或线下”集中上报;
二、零散个体医护人员的报名材料自助上传至专用邮箱(详见该专栏的相关通知)。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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