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
发布时间:2019-09-06
2018年10月15日至11月5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六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并于1月7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意见》涉及市公安局1个共性问题。为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委市政府整改意见》(石冀环整改办【2019】2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抓好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坚决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指示要求,深入实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不断强化环境执法,严打各类环境违法犯罪,为环境治理、环保检查保驾护航,以打击促治理,以打击促规范,为省会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创建经济强市,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
二、整改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整改。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逐件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二)明确整改责任,严格督导问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本级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本部门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工作负总责,要厘清责任边界,层层传导压力,全面压实责任,切实推动整改。强化督导检查,坚持跟踪问效,坚决防止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对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逐项逐条列出整改目标、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和整改措施,实行挂账督办、台账推进,逐级签字、逐一销号、公开公示,坚决整改,确保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严打环境违法犯罪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
(二)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公安局局长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建立包联制度,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责任单位:环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
(三)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全力配合地方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排查、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妨碍清查、整治、清理工作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污染环境、非法占地违法犯罪依法严惩。2020年底前,完成地级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环安支队;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公安局。〕
(四)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同气水办、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采取有效的应急相应措施,达到应急减排目标。采取社会监督、巡查检查、严格执法等手段,加强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牵头单位:环安支队;配合部门:治安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公安局长刘胜任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张建芬任第一副组长,市公安局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环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安支队。各县(市、区)公安局要把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至少每月研究一次,要参照市局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部署安排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环安支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公安局要认真履行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牵头单位:环安支队〕
(三)强化督导检查。环安支队要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督办事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进展情况,采取集中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牵头单位:环安支队〕
(四)严肃责任追究。环安支队要进一步强化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责任追究,把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驻局纪检组,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环安支队、驻局纪检组〕
附件:
1.石家庄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石家庄市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
石家庄市公安局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
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胜 副市长、公安局长
第一副组长: 张建芬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市公安局其他党委成员
成 员: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
石家庄市公安局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安支队。环安支队长齐彦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公安机关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附件2
石家庄市公安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
反馈问题:石家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还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和部门整改态度不够坚决、整改部署不严不实、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表面整改和敷衍整改等问题,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责任还有明显差距,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还需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公安局,环安支队
责 任 人: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人,环安支队支队长
督导单位:市公安局驻局纪检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整改措施:
1、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把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以严打环境违法犯罪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研究1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公安局局长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成员建立包联制度,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直接负责、具体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履职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
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全力配合地方政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污染源和各类非法建设项目排查、清理、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妨碍清查、整治、清理工作的违法行为,对发现的污染环境、非法占地违法犯罪依法严惩。2020年底前,完成地级城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全面落实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会同气水办、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采取有效的应急相应措施,达到应急减排目标。采取社会监督、巡查检查、严格执法等手段,加强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