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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拟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2019/12/17 1.9w 阅读 400 点赞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通知》要求,依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1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冀医保规〔2019〕2号)》及《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19年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核、综合考察评估,拟将307家医药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现予以公示(机构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药机构所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反映。监督投诉电话:
市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0311-83865052、83865019;
正定县0311-88017337;
鹿泉区0311-82015988;
栾城区0311-88037162;
藁城区0311-88045443;
井陉矿区0311-85417956。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拟按照市医保局工作安排,于2020年2月份启动2020年度首次新增定点工作,各相关医药机构可予以关注。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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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