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驻石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落实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冀人考发【2017】1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石家庄考区的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提示
1、按照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选择考区报名。
2、按照自律原则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件。
3、按照规定的时间原则进行报名资审及缴费。
二、报考时限
(一)考试统一时间,10月22日。届时举行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上网报名时间,5月24日至6月6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
(三)现场资审时间, 6月6日。报考人员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办理资格审查。
(四)网上缴费时间,6月14日17时30分之前。报考人员网上缴纳报考费用。
(五)考证打印时间,10月13日至20日。报考人员在网站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参加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1、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资格审查
网上预报名后,申报单位(报考人员)须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槐安西路48号)办理资格审查,资审合格后按规定的时间上网缴费。
原则上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统一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所有报名材料需由考生工作单位核实相关内容及证件,在确保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加盖人事部门印章。现场审核需带以下材料:
①连网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仅限硕士及以上学历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7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5元。
七、正风肃纪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如发现使用虚假证明、伪造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据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
坚持报名条件公开,诚信自律的原则。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加盖印章同意申报负有核实责任。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行使审查职能,无论考前资格审查还是考后上级复审,认定不符报名条件或违纪违规问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及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请与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联系(电话010—63508270)。也可通过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http://www.icnao.cn/)直接购买。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