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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1/12/22 1.4w 阅读 541 点赞
根据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要求,依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等相关规定,经市医保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等环节,现将市医保中心申请受理范围内,拟纳入我市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共七天,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投诉电话:0311-83865019。
受 理 时 间:2021年12月23日-2021年12月29日(工作日受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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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