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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5/09/05 5.9k 阅读 288 点赞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
为全面贯彻省、市政府城市防汛工作部署,积极做好应对各种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落实各项防汛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要高度重视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要求,履行好管理部门的监督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五同时五到位”,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及时排查、解决本区域、本单位建筑工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防汛管理制度,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确保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度汛。
二、强化汛期安全生产管理
要结合汛期气候特点,有效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安全度汛。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防汛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大深基坑施工管理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中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深基坑开挖、支护、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方案;二是要严格执行基坑施工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管理规定,加强支护结构质量管理,严防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三是要严格按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汛期要加大基坑巡视和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四是要加强与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部门联系,摸排工程周边地下管线安全状况,切实防范因雨污水渗漏造成地下作业面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起重机械设备防汛安全管理。一是要加强塔机防倾翻装置的使用管理,各企业、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塔机防倾翻装置使用管理档案,充分发挥防倾翻装置的安全作用,切实保证塔机的安全稳固;二是要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做好塔机自由端高度和最大安装高度管理,确保汛情来临前,塔机安全状况良好;三是要制定塔机应急加固抢险预案,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应急加固器材储备齐全,应急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熟练。
(三)加强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防汛安全管理。对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拉节点和外挑安全平网等关键部位,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
(四)加强高处作业防汛安全管理。要对高处作业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各项临边、洞口防护设施齐全、牢固可靠;要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汛期高处作业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加强防汛应急工作管理。汛期来临前,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对工地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安全管理规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要组织一次防汛应急演练,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及防汛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汛情期间,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全面掌控工地安全状况,确保通讯渠道畅通、信息报送及时。
(六)加强临建设施的防汛安全管理。要对工地临建板房及围墙进行一次防汛安全检查,制定汛期临建板房及围墙的加固方案,备足加固材料和工具,确保汛情来临时,能够迅速对临建板房及围墙进行有效加固。
三、工作要求
(一)全市已开工在建深基坑的建设项目,确保6月20日主汛期前基础工程完工,形象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6月20日至8月20主汛期期间,一律停止新开工深基坑作业。
(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施工项目部要将检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公章经安全主管领导签字后,2015年6月20日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内四区市安监站监督项目报市安监站。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防汛预案,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和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现场要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市建设局将对各单位进行督导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汛期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总结,不断提高建筑施工现场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5月6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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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