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5-08-10 浏览次数:1
根据市委、市政府2015年工作安排,我局承担了南二环东西延、新客站西广场、和平路高架西延、废热入市等14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为加快推进重点工程进展,我局建立了“周调度、旬督查、月报告”制度,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一、新客站西广场项目
西广场地下结构工程7.6万平方米(2012年已完成6.6万平方米),地面硬化9.6万平方米,总投资17.7亿元(工程费约7.8亿元,拆迁费约9.9亿元),到2014年底完成投资11.3亿元,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
目标任务:9月1日进场施工,2016年10月1日建成投用。
目前进展情况:
1、已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可研及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
2、7月14日已送审标底,计划8月25日前完成招标,9月1日进点施工;
3、桥西区政府已组成了专门拆迁领导小组,全面展开西广场剩余居民征迁工作,目前已有50户居民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还有13户未签订协议。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请评审中心7月25日前完成标底评审;
2、桥西区8月31日前完成征迁工作。
二、南二环东延(东二环至东三环)
全长10250米,总投资19.65亿元(工程费13.74亿元,拆迁费5.91亿元),涉及裕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4个区,总占地1567亩,其中农用地1053亩,裕华区拆迁资金由市财政筹措,其余征地、拆迁资金由辖区政府自筹,工程款将采用延期支付的方式解决。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
目标任务:原计划8月1日进场,2016年5月份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
1、已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道路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2、6月26日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稳评和可研专家会,现正根据专家意见修改稳评和可研报告。待可研批复后即可进行招标。
3、征迁工作涉及裕华、高新、循环化工园、藁城4个区,其中藁城区北席段已完成3户拆迁补偿;循环化工园区已完成地上附着物的排查摸底和评估工作、地上构建物评审工作,新迁纪念堂建筑工程已完工,20个骨灰架已到位;裕华区位同村灵堂搬迁已经完成选址工作,需与规划局、国土局沟通,工作正在推进。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需裕华区支持,于7月22日前完成位同村等稳定评估工作;
2、请发改委支持,稳评批复后尽快批复可研,并核准招标方案;
3、由于财政评审中心要求市政府明确无主土方外运资金问题,已就土方外运问题向政府请示,15号已批复。请市财政评审中心尽快评审标底。
4、裕华区、高新区、化工园区、藁城区政府于7月底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考虑到办理征地、供地手续周期较长,建议辖区政府在补偿到位,腾清场地后提前供地,城投集团进场施工。国土局落实1053亩农用地征地指标后,辖区政府及国土局及时办理组卷、报批和划拨供地手续;
5、由于征迁补偿原因,部分单位或村民阻挠进场,导致地勘工作尚未完成。
三、南二环西延(西二环至南水北调桥)
全长4500米,总投资15.3亿元(工程费11.2亿元,拆迁费4.1亿元)。涉及桥西、鹿泉两个区,总占地613亩,其中农用地335亩,187亩属于基本农田。拆迁资金桥西区由市财政筹措,鹿泉区自筹。工程款采取市财政筹措和延期支付两种途径解决。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5亿元。
目标任务:原计划8月1日进场,2016年5月份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
1、已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施工图设计已完成。
2、正在办理环评及可研手续,待可研批复后,即可进行招标工作。
3、跨铁路转体桥已完成招标,正在组织进场。
4、征迁工作涉及鹿泉区、桥西区,其中桥西区已完成了指界、环评、稳评工作,并进行了评估测算,目前已完成90%现场勘察,勘察完成后即进行评审;鹿泉区正在进行铁路转体桥临时占地和租地前期工作,正着手进行征地评估。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环评报告书6月10日已通过环评专家评审会,请环保局务于7月25日前批复环评;
2、稳评报告已编制完成,待环评批复后召开稳评、可研专家评审会,请发改委于8月5日前批复可研,并核准招标方案;
3、西延除跨铁路货运桥外,其余工程标底已于5月27日送评审中心评审,已就土方外运问题向政府请示,7月15日已批复。请市财政评审中心尽快评审标底。
4、请桥西区、鹿泉区7月底前完成其余工程占地征迁工作。考虑到办理征地、供地手续周期较长,建议辖区政府在补偿到位,腾清场地后提前供地,城投集团进场施工。请国土局落实西延335亩农用地指标(其中187亩基本农田)后,辖区政府及国土局及时办理组卷、报批和划拨供地手续。
四、和平路高架西延(中华大街至西二环)
长4500米,估算投资18亿元(工程费14亿元,拆迁费4亿元),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2亿元。
目标任务:
1、计划今年10月底完成招投标,根据地铁项目建设要求,年底前完成和平路与中华大街交叉口区域的管线导改。2016年3月1日进点全面施工,2016年10月完工。
2、征迁工作由新华区政府负责,计划年底前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
1、立项、土地预审、环评已完成,稳评及可研已于7月20日开会研究通过。
2、除跨铁路部分外,施工图设计均已完成,涉及与西二环交叉的立交桥净高需与四航校进一步研究确定。
需解决的问题:
请市财政评审中心尽快完成评审工作。
五、槐安路高架友谊大街匝道工程
工程费约1亿元,拆迁由项目单位代拆。预计到年底完成投资1亿元。
目标任务:原计划今年7月份完成拆迁,11月15日完成。
目前进展情况:
1、已办理立项、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和环评批复,正在办理稳评和可研手续,预计7月底召开稳评和可研专家评审会,计划8月10日前完成可研审批,8月份完成招标;
2、目前匝道桥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正在办理施工图预审,由于规划局要求桥梁工程报批前需要进行公示公正,报批周期预计需要40天;地勘工作正在进行。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桥区拆迁属项目单位代征待迁,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7月底拆迁完成可能性很小。何时能够进点施工尚不能确定,根据工程建设必要时间推算,今年完成的可能性很小。
六、裕华路电力隧道
隧道全长1100米,总投资约4500万元,其中工程费3359万元。
目标任务:今年10月份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已经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可研、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该项目3月25日进场施工,目前完成830米,防水完成180米,完成投资2150万元。预计到年底完成投资4500万元。
七、新胜利大街(南二环至槐安路)
全长1900米,2015年计划投资2.5亿元(拆迁费2亿元,工程费0.5亿元),目前完成投资500万元。
目标任务:初步计划10月底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已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规划许可证和南二环至中星街段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稳评、可研及中星街至槐安路段施工许可证,环评已完成;目前正在编制稳评报告,预计8月上旬召开稳评和可研专家评审会,8月底前完成可研审批。目前中星路至槐安路段西半幅930米正在拆迁,主要涉及铁路技校、中铁六局宿舍、华通物流土地问题等。
八、新胜利大街(仓丰路至南二环)
长1400米,总投资380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700万元,年底完成投资3800万元。
目标任务:初步计划10月底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已办理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及规划许可证,环评已完成,正在编制稳评报告,办理可研和施工许可证,已于5月31日进点施工。雨污水管道总长各2600米,其中雨水管道完成550米,污水管道完成1100米。
九、天山大街北展(松花江道至石黄高速)
长3886米,总投资5.19亿元,其中工程费3亿元,到2014年底完成投资6100万元。2015年计划完成投资4.58亿元。
目标任务:石津干渠至松花江道段计划8月10日进点实施,2016年5月1日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
1、目前石津干渠至松花江道段设计已完成,正在组织招投标,预计8月5日完成,计划8月10日进点实施,2016年5月1日完工。
2、石津干渠至石黄高速段已完成规划选址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环评,可研及施工图审批;
3、市政府2013年已向高新区、长安区下达征收计划。
4、已向长安区、高新区去函,督促两区尽快完成征收资金概算。
需要解决的问题:
下穿铁路标段施工招标报名已结束,待评审完成后方可招标;前期监理招标报名不够三家,无法开标,需重新报名,已发布报名公告。
十、裕华路西延(苑东街至西三环辅路)
全长1295米,总投资2.2亿元,其中工程费1.1亿元,拆迁、征地费1.1亿元。需征大谈村农用地约11.8亩,主要拆迁基恒园36户居民,拆迁面积7723平方米。
目标任务:7月底前完成施工招标、开工许可及征迁腾地移交工作,8月份进场全面施工,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通车。
目前进展情况:施工图设计、征迁规划红线图已完成。征收计划市政府已批复下达。目前,开发商代征地内大谈村两户居民基本完成拆迁,吉恒园临建房屋已评估并报市评审,现已拆除部分房屋。施工招标已于2015年7月7日完成了开标任务,按原计划已滞后17天。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经协调市国土局基本同意用旧有可研办理供地手续,需市土地管理部门加快办理用地指标、调规(11.8亩农用地在建设圈外)等相关手续。需桥西区加大征迁工作力度,确保7月31日前完成征迁工作。
2、投资办7月31日完成垃圾招标及清运工作。
3、市建设局7月31日前完成开工许可审批工作。
4、各专业管线主管部门7月31日前完成各自新建管线的施工图设计及规划审批工作。电信、供电公司协调、配合电力产权单位7月31日前完成该路段电力及通信设施改迁任务。
5、8月1日至11月底完成快、慢车道施工并通车。
6、总投资2.2亿元,目前到位资金5000万元,缺口资金1.7亿元。
十一、建设大街南延(仓丰路至嘉满路)
总长约3780米,总投资2.78亿元(工程费1.5亿元,拆迁费1.28亿元),目前实施的仓丰路至嘉满路段为保障房配套道路,自北至南平均分为三个标段实施。
目标任务: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体通车。
目前进展情况:电力改迁已完成,不受征地影响的三标725米道路已于 2015年“五一”前快车道通车;一、二标临时占地手续已办结,计划近日进场施工地下管线。完成投资1752.14万元。一、二标段临时占地手续按倒排施工计划已滞后49天。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需市、区国土部门确保9月份办结正式用地手续。
2、市城投集团及各专业管线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地下管线施工任务。
3、市城投集团9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主体工程并实现全线通车。
4、建设大街南延本期工程共分三个标段,工程费和管线迁改费共计6350万,已完成投资1752.14万元,到位资金1125万元,资金缺口5225万元。
十二、仓丰路(裕翔街至建通街)
长2800米,总投资1.52亿元(工程费9400万元,拆迁费5800万元)。项目分为四个标段实施,一标段为货场大街至仓兴街;二标段为仓兴街至红星制衣厂;三标段为红星制衣厂至总退水渠。
目标任务:2015年11月30日前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四标跨总退水渠桥及仓兴街以东的电力改迁已完成;二、三标于2015年4月底施工进点,因受拆迁影响,不能全面施工,只能见缝插针。目前, 二标段机动车道二灰碎石全部完成; 机动车道过路管施工完毕;三标机动车道二灰碎石正在进行。一标为货场大街至仓兴街段,因征迁影响较大,道路施工单位未能进点,电信、电力等管线改迁也未能组织施工。已累计完成投资 4021万元。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仓兴街以东道路于2015年5月1日开工建设,但部分拆迁未到位影响施工进度,裕华区未能在6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腾场,比原计划滞后14天,8月底完工日期向后顺延。仓兴街以西裕华区未能在7月2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年底前主体通车将受影响。
2、三标段占用裕华区南焦村4.68亩土地,因得不到征收补偿费,村民阻止现场施工。目前地调报告已出,裕华区正在协调解决。
3、市城投集团11月30日之前组织完成仓兴街以东工程,仓兴街以西视拆迁情况完成主体工程并实现全线通车。
4、仓丰路共分四个标段,工程费和管线迁改费共计8040.62万元,已完成投资4021万元,到位资金2812.9万元,资金缺口5227.72万元。
十三、体育大街南延(南二环至308国道)
长1100米,总投资5100万元,(工程费4000万元,拆迁费1100万元)。
目标任务:2015年10月1日实现主体通车,11月30日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路床完成200米,污水完成500米,快车道二灰土完成300米。完成投资1350万元。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位于南二环体育大街口的石家庄市生益包装厂已于6月24日将占压热力管线的部分拆除,根据倒排工期计划,其厂房未能在6月15日拆完,比原计划滞后9天。生益包装厂厂区拆迁未能在6月30日完成,比原计划滞后21天,因此处拆迁为体育大街道路工程控制工期的节点,确保10月1日主体通车需采取特殊措施。目前生益包装厂已报评审,待评审报告出具后裕华区确保尽快拆迁到位。
2、体育大街北延工程费4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350万元,到位资金1145万元,资金缺口2855万元。
十四、西柏坡废热入市项目
西柏坡废热入市全长52公里,其中长输管线(西柏坡电厂至市区)为27公里,市区输配管线(天庄桥至热电三厂)为25公里,总投资约48.5亿元。涉及平山县、鹿泉区、新华区、长安区四个县区,可实现供热面积8500万平方米。首站泵站选址电厂东侧垃圾发电厂,占地约51.8亩;一号中继泵站选址鹿泉区李村镇,占地约43.2亩;二号中继泵站选址新华区田家庄,占地约51亩。
目标任务:5月1日开工建设,力争10月15日完工。
目前进展情况:
1、西柏坡电厂建设进展情况
电厂内1—4号机组已改造完成。7月14日专家已对向市内供热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论证,修改完成后,本周再次进行专家论证。
2、三站(首站、1#、2#中继站)建设进展情况
手续办理情况:首站建设土地转让协议已谈妥,正与市中级法院协调土地解封事宜。1#、2#中继泵站土地租赁协议已签。
设计情况:首站规划设计所需的1:1000地形图、规划设计条件已具备;清华设计院已出具首站建设的工艺流程和设计参数,已完成平面设计图;河北电力设计院正据此抓紧设计施工图。
3、长输管线工作进展情况
手续办理情况:6月8日,市发改委已对长输管线项目进行核准。修改后方案已完善,并报省交通厅,7月24日省交通厅召开专家论证会。穿越铁路货迁线施工方案北京铁路局初审已完成。
设计情况:清华设计院已与华北市政设计院就工艺流程和设计参数完成对接,施工图正在修订。
施工组织情况:围挡已基本完成,路面已基本破碎完成,并清理渣土80%。
4、市内输配管线工作进展情况
手续办理情况:6月8日,市发改委已对输配管线项目进行核准。6处穿越铁路方案已完成并通过审批。西岭公司、京勘铁路设计院和铁路施工方共同勘察京石高铁穿越点现场,正在做施工前的准备。5处穿越高速公路施工方案已由交通设计院重新修订,报省交通厅审批,7月24日组织专家论证会。7处穿越市政道路、5处穿越水系的方案和1处伴行已完成,正对施工方式进行论证。田庄桥至热电二厂4.2公里近期开工。
设计情况:清华设计院已与华热设计院就工艺流程和设计参数对接完成对接,施工图正在修订。
需要明确的节点任务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平山县政府计划收取石闫公路的渣土处理费、占道费、道路修复保证金三项费用共计760万元,需要市政府开会协调解决减免。
2、按照姜阳市长7月4日调度会要求,市发改委7月6日经研究三站手续只能走核准程序,建议土地、规划部门尽快办理调规手续;
3、为加快办理首站用地解封手续,市检察院已起诉至市中级法院,需市政府协调法院给予支持。
4、建议长输管线施工方案修改完成后,市交通局协调省交通厅尽快完成审批手续。同时西岭供热公司与施工单位制定详细限行方案,报市交通局,同时上报市政府。
5、项目所有征迁补偿方案已按标准完成,但补偿方案外非合理补偿要求较高,需市政府协调新华区、长安区继续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尽快确定补偿金额,并做好沿线群众工作,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南水北调伴行段和中华大街穿越石津渠等穿越手续请水务局协助跑办;穿越市政道路请城管局协助跑办;穿越高速公路施工方案手续请交通局协助跑办。
6、西柏坡电厂供热期间需增加排放总量,请市环保局给予支持。
7、全市一管到户财政拨付款,建议按照补贴方式拨付企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对每一项工程都成立专项攻坚领导小组,明确分包领导、牵头处室和配合部门,将任务细化分解,制定攻坚路线图,进行工期倒排,确定重要节点、难点和关键步骤,配合处室和站办按照要求全力推进,确保重大工程按时完成。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7月21日
石家庄市建设局
关于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建设领域各企业,局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提高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国家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省住建厅也印发了《关于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建办人[2015]251号)。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落实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精神作如下通知:
一、岗位考核
根据住建部要求,今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一律进行统一考核和评价后方能取得相应证书。
(一)考核岗位
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水暖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水暖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
造价员、安全员岗位考核工作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有规定执行。土建施工预算员、安装施工预算员、测量员等《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 250-2011)不包含的岗位,不再进行统一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两个科目,采取统一测试的方式进行,每个科目测试时间2小时,满分各为100分。2015年6月起,试卷全部改为客观题,在机读光标答题卡上作答,采用机器阅卷。考核方式为全省统考,由我局根据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参加某次全省统考和具体考试时间。
(三)考核程序
1、报名。参加考核人员通过所在企业统一报名。登陆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jypx.hebjs.gov.cn)报名或直接登陆河北建设网网上办公平台,选择“培训中心”点击“企业入口”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凡因网络造成的报名问题请咨询87903290。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报名表》(网上打印)1份;(2)身份证原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应岗位施工现场职业年限证明1份。
各企业在报名时要仔细核对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报名系统设定正式提交后不能退回、不能重复申报。
2、现场审核。网上报名成功后,由企业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二份和其他所需材料一份到我局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地点和时间详见每次考试专门通知。经我局初审后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备案。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抽查审核。
各类专业岗位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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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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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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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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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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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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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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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员机械员质量员
标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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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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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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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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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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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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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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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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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字为从事本岗位工作年限
3、考试。由省住建厅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地点见专门通知(由于不具备条件,石家庄9月27日考试不组织,急需企业请根据自己条件选择其他地市参加))。
二、证书变更
持证人员聘用单位发生变更或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向我局申请办理证书变更。
(一)持证人员聘用单位发生变更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下载打印)1份;
(2)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加盖调入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相应岗位证书原件。
(二)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交下列资料:
(1)《〈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下载打印)1份;
(2)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3)相应岗位证书原件。
企业携带以上材料自2015年9月1日起到石家庄槐安东路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12号窗口办理证书变更(槐安路与休门街交口东北角,电话:86137275)。 我局受理企业提交的变更申请后,登陆“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管理系统”,录入变更信息,确认提交后,在证书签注事项对应位置处打印“单位变更为:XXXXXXXX”及签注日期,并加盖由省统一制作的签注专用章。
证书管理系统上线前,我局负责证书签注,并汇总证书变更信息,于每月10日、25日将证书变更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上报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变更工作。
《河北省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本省证书)的变更,参照以上程序执行。
三、本省证书的过渡与换发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参加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人员核发全国统一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全国证书),自2015年7月起,停止核发本省证书。原持有的省发证书可以有条件的换发全国证书。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本省证书,持证人员符合全国证书报名条件,且于2015年底前经继续教育测试合格后,可换发相应岗位的全国证书(此项工作我市已于2015年3月15日结束了现场审核,不再受理)。持证人员不符合全国证书报名条件或2015年底前未按时间要求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2016年1月1日起,所持有的本省证书停止使用。今后只能通过全省统一考试取得相关证书。
(二)2012年12月31日后取得的本省证书,持证人员符合全国证书报名条件,在取得本省证书三年内,经继续教育测试合格的,可换发相应岗位的全国证书。持证人员不符合全国证书报名条件的,在取得本省证书满三年后,本省证书停止使用。
(三)2015年底前,持有土建施工预算员、安装施工预算员、测量员相应岗位本省证书,且符合全国证书报名条件的人员,可自愿选择资料员、材料员和劳务员中的任何一个岗位参加继续教育,经测试合格后可换发相应岗位的全国证书。换发程序与时间参照质检(量)员进行,换发条件等同考核条件(见上表)。
四、质量员的证书换发
已取得原建设部《岗位证书》和河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质量员(质量检查员、质检员),符合全国证书报考条件(见上表),且继续教育测试合格的人员,统一换发全国证书。持证人员应于2015年8月31日前,登陆河北建设教育培训网(jypx.hebjs.gov.cn)报名或直接登陆河北建设网网上办公平台,选择“培训中心”点击“企业入口”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继续教育报名。报名时请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提交,否则不能重复申报。凡因网络造成的报名问题请咨询87903290。原《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质量检查员)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8月31日。
报名需提交下列材料:(1)《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登陆系统打印)1份;(2)身份证原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提交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5)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应岗位施工现场职业年限证明1份;(6)质量员(质量检查员、质检员)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各企业持上述报名材料到我局人事教育处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9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审核地点为:槐安东路163号金明大厦c座一楼107室(槐安路和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今后一律参加全省统考取得证书。
经审核合格人员需经有培训资格的机构进行继续教育和测试,受满规定课时的继续教育并测试合格的换发全国有效的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省教育中心电话:87903290,市建设局电话86687957
石家庄市建设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