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冀人考发[2013]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特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举行,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有关单位做好组织报名。
二、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8日至2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上报名并缴费。
三、自6月10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须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四、我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再审核报考资格。待职称评审时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合格者的参评资格有效期为两年(截止到参考年次年12月31日)。
以上未尽事宜,涉及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等具体内容详见所附的冀人考发[2013]21号文件,望认真贯彻落实。
附: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二日
附件:
2013高级经济考务文